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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鸿奇被撤销总经理职务

1998-08-02 来源:光明日报 陈宗立 我有话说

本报兰州8月1日电(记者陈宗立)本报7月31日第四版刊登报道《记者为消费者鸣不平竟遭殴打兰州各界纷纷谴责荣华商厦总经理野蛮行径》。此事引起各界的广泛反响。在社会舆论的谴责下,荣华商厦很快对此事作出反应。商厦董事会作出撤销商厦总经理段鸿奇职务的决定,并公开向《兰州晨报》社和记者道歉,表示愿意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坚决杜绝类似的事件发生。

荣华商厦原总经理段鸿奇对批评报道不满,竟带领公司保安人员殴打记者。此事发生后,他的行为受到兰州地区新闻界以及市民的广泛谴责。甘肃省记协明确表示,坚决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支持新闻舆论监督职能。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石宗源前往医院看望了受伤住院的周玉兰。石宗源指出,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兰州晨报》对荣华商厦保安人员殴打消费者行为的曝光和批评,完全是正当、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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